警務處明天(4月13日)起至4月17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未來兩天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在隨後的3天,即4月15日至17日,警方將嚴厲執法,打擊酒後駕駛。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3個月共有3,348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少217宗,減幅6.1%;其中16宗涉及酒後駕駛。
根據法例,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扣10分」,並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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