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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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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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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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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剝削清潔工人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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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麗服務有限公司兩名前職員及1名分判商,因剝削清潔工人工資共190萬元,今天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兩年。

 

     3名被告是�麗前會計經理梁智強(38歲)、栢麗前總經理區偉雄(46歲)和清潔分判商蘇偉雄(47歲)。

 

     梁智強及蘇偉雄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梁智強另被裁定相類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區偉雄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名。

 

     暫委法官郭啟安宣判時表示,被告精心策劃而且明目張膽地以不誠實的方法剝削清潔工人的薪金;有關清潔工人在這情況下損失工資,故必須判處被告入獄,以示阻嚇。

 

     案情透露,2002年7月1日,�麗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判予價值942萬元的合約,為香港中央圖書館提供為期24個月的清潔服務。

 

     根據合約,�麗須每月支付日班清潔工人不少於5,166元工資,夜班清潔工人則每月可獲不少於3,228元工資。

 

     在合約開始時,區偉雄指使柏麗的合約經理,分別以每月4,500元及2,500元招聘日班及夜班清潔工人。

 

     區偉雄及梁智強向康文署訛稱,�麗已向清潔工人支付不少於合約訂明的工資。康文署根據合約每月向柏麗支付費用,其中100萬元是柏麗向工人剋扣工資所得。

 

     柏麗2003年11月1日獲康文署判授價值1,780萬元的合約,為九龍公園提供清潔服務,為期36個月。

 

     柏麗最初把游泳池的清潔工作分判予蘇偉雄,但他於2004年4月開始負責整個公園的清潔服務。

 

     根據合約,清潔工人月薪為5,190元,區偉雄卻指使蘇偉雄及合約經理,以月薪4,300元招聘工人。

 

     區偉雄、梁智強及蘇偉雄3人向康文署提交月結賬項及紀錄,訛稱有關清潔工人已支取不少於合約訂明的月薪。

 

     康文署被誤導,根據合約向柏麗每月支付費用,其中90萬元為柏麗剝削有關工人工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