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體育舞蹈聯盟前副會長兼司庫譚淑儀,涉嫌挪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撥款資助逾337,000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12月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49歲的譚淑儀被控18項盜竊罪名。有關控罪指被告2002年10月至去年7月期間,涉嫌18次挪用屬於香港體育舞蹈聯盟的款項,涉款總額為337,000元。
裁判官練錦鴻押後案件至2006年1月19日答辯,被告准以現金30,000元保釋,並受命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香港體育舞蹈聯盟是非牟利團體,致力推動舞蹈活動,部分活動由康文署資助。
涉嫌控罪發生期間,被告負責聯盟的日常運作,並有權接觸所有聯盟的會計文件、銀行存摺及支票簿。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款項是康文署撥出,資助多項聯盟舉辦的培訓課程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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