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賴懷德及其前女友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承認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兩人獲准擔保外出,等候明年1月10日宣判。
33歲的賴懷德被控1項協助及教唆印尼籍家庭傭工Luris Siswanti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聲稱他是Siswanti的合約僱主。
他31歲的前女友余育雲,被控1項協助及教唆印尼籍家庭傭工Siswanti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
今年8月,Siswanti在機場欲離境返回印尼時,因逾期逗留而被調查。調查人員發現余育雲並非其合約顧主,於是展開深入調查。
Siswanti在2000年初次來港當家庭傭工,獲批准工作至2004年。當她的工作簽證快將屆滿時,余育雲答應聘請Siswanti,但通知她賴懷德是她的合約顧主。
透過余育雲的安排,Siswanti手持以賴懷德為合約僱主的證明文件,向入境處申請轉換僱主。她其後獲准為賴於土瓜灣的合約地址工作,卻為余育雲在西營盤的住所工作。Siswanti從未見過賴懷德。
今年6月,賴懷德被入境處要求繳付顧用Siswanti逾期的僱員再培訓徵款,他以書面通知入境處去年12月已提前解顧其傭工,信上附有其簽名。
調查顯示,賴懷德與余育雲曾計劃結婚,但其後分手。賴懷德答允聘用1名外籍傭工為余育雲服務,賴懷德一直支付該傭工的薪金,但該傭工從未為他工作。
Siswanti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虛報賴為其僱主。她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周四(12月22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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