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家用電器製造商前僱員,向兩名供應商收受非法回佣,涉款超過1,180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
被告是58歲的Thomas Montanye Hoffman,案發時受僱於Lasko Products, Inc.,較早時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
暫委法官錢禮宣判時指出,由於Lasko較早時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雙方其後庭外和解,被告同意向Lasko賠償300萬美元,故法庭決定減刑。被告在今天法庭宣判前,已向Lasko支付275萬美元。
案情透露,Hoffman在1993年5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從Lasko在港的配件供應商超盟工業有限公司收受超過1,060萬元及102,000美元(約795,600港元),作為超盟從Lasko取得生意的報酬。
1996年6月至1999年6月期間,Hoffman以相同理由,從另1配件供應商德豐實業有限公司收受超過4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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