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超級市場食品供應懷疑貪污案,再有1人涉嫌收受兩名食品供應商的賄賂,今天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明天上午9時30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是43歲的惠康前高級商務主任王力強,他被控7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以及4項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罪名。
該7項貪污控罪指王力強在今年2 - 10月期間,涉嫌就兩名惠康供應商,在惠康店舖內售賣肉類及魚蛋的安排,收受兩人提供的利益。
餘下4項控罪指被告在今年6 - 10月期間,涉嫌處理多筆款項,而明知有關款項為可公訴罪行,即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行的得益。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涉嫌罪行的得益,懷疑來自其中1名供應商提供給被告作為賭博用的籌碼。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