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公布,委任陳健強和廖麗茵為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並再度委任郭琳廣和梁烈安為委員;任期由12月6日起,為期兩年。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今天表示,深信管理委員會可繼續使基金的運用,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並對卸任委員張炳良和關蘊姿任內所作出的貢獻,深表謝意。
消費者訴訟基金1994年成立,協助消費者向不法商人提出訴訟。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確定向基金尋求協助的申請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