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控告1名42歲女子及1名34歲男子串謀行騙,他們涉嫌以偽造銀行月結單及虛假商業單據,騙取3間本地銀行合共980萬元信貸。
兩人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同案被捕年齡介乎32 - 52歲的3男1女,已獲准保釋侯查。
1名34歲男子10月17日到旺角警署報案,指其1名42歲女子較早時以其註冊公司名義,向3間本地銀行借取980萬元的信貸;當總信貸在8月被耗盡而公司未能如期向銀行還款時,該名女子即與他失去聯絡。
商業罪案調查科10月27日接手調查,發現該公司向有關銀行遞交偽造核數報告、偽造銀行月結單及虛假商業單據。
調查發現,報案人和兩名32歲及52歲的男子,涉嫌與向銀行騙取信貸的非法活動有關,而1名43歲男子則負責在取得信貸後將款項調走。1名41歲的女公司東主,涉嫌串謀與上述公司合作製造虛假商業單據。
警方發現在980萬元信貸中,100萬元是透過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獲取。
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昨天採取行動,在全港多處住宅拘捕4男2女,他們年齡介乎32 - 52歲;並在大角咀及尖沙咀兩處辦公室,檢獲銀行文件、多部電腦及傳真機。
警方相信該名42歲女子為集團主腦。6名被捕人士全部以串謀詐騙罪名被捕,43歲男子同時因洗黑錢罪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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