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超級市場前區域經理阮文蘇,涉嫌收受食品供應商的賄賂,並涉嫌阻礙廉署調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廉署落案起訴,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51歲的阮文蘇被控合共9項罪名,即8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1項妨礙司法公正。
有關涉嫌貪污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在今年3 - 11月期間發生。
8項貪污控罪指阮文蘇涉嫌向1名食品公司股東兼董事收受共約42,000元,作為協助該名股東獲准許在多間惠康店舖內售賣或繼續售賣燒臘及鮮花的報酬。
餘下1項控罪指被告要求該名食品公司股東製備借據,偽稱曾向被告借取金錢,並要求該名股東在審訊中使用有關借據及就借據作出虛假證供,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