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在為期兩天的全港打擊非法勞工行動中,共拘捕87名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包括67名涉嫌非法勞工及20名本地僱主。
行動昨天(11月28日)凌晨3時展開,至今天下午7時,入境處調查科人員共搜查了74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無牌快餐製作工場、裝修中的住宅單位、電子產品包裝工場及零售店舖和攤檔。
被捕的67名非法勞工,包括38男29女,他們年齡介乎20 - 47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包括兩名尼泊爾籍男訪客、1名來至菲律賓及8名來至印尼的外籍家庭傭工,餘下36男20女為內地訪客,主要來自廣東。
20名本地僱主包括10男10女,他們均是香港居民,年齡介乎29 - 58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或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拘捕。
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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