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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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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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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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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女騙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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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警方成功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令1名涉及街頭騙案的42歲持雙程證女子加重刑罰;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6個月。

 

     被告7月21日在元朗朗日路附近1條行人天橋,向44歲女事主詢問1名「神醫」的所在;期間另1名女子出現,表示知悉該名神醫身在何處。

 

     稍後,事主跟隨兩名女子到附近1間酒樓見1名女子,並被游說把現金及財物放在1個膠袋內祈福。其中1名女子把作福後的膠袋交還事主,事主感到可疑,立即打開察看,發現所有財物已不翼而飛。

 

     事主在途人協助下截停被告。警方接報後到場,並拘捕該名42歲女子,起回所有贓物。該名女子其後被落案控以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

 

     被告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今天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