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基金由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接受機構及個人申請,獲批准的撥款可用於2006年4月或以後舉辦的禁毒計劃。
禁毒基金旨在推廣有助於遏止藥物濫用問題而又值得推行的禁毒計劃,尤其是針對青少年濫用藥物問題的活動,並鼓勵社會各界支持反濫用藥物運動。
禁毒基金於2006╱07年度的撥款準則,將優先考慮指定的12個範疇內的計劃。
每項計劃獲批的撥款通常不會超過300萬元,而資助期一般不會超過兩年,但如計劃別具創意,則每項計劃的最高撥款額可達500萬元,而資助期也可長達3年。
下載禁毒基金撥款計劃指引及申請表格,請按這裡。查詢請電2867 2737或2867 2286,市民也可透過傳真2810 1790,或電郵至sbeon4@sb.gov.hk查詢。
政府在1996年以3億5,000萬元資本成立禁毒基金,迄今,獲得基金撥款資助的計劃共有289項,資助總額約共1億3,376萬元。
其中約有3,559萬元撥予59項戒毒治療及康復服務計劃,8,449萬元予211項預防教育及宣傳計劃,406萬元予8項研究計劃,以及962萬元予11項混合性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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