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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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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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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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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會議禁區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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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會議禁區
禁區:世貿第6次部長級會議舉行期間,灣仔及金鐘一帶列作禁區。

     保安局今天宣布,世貿第6次部長級會議舉行期間,灣仔及金鐘一帶列作禁區,範圍包括:會展新舊翼、添馬艦、灣仔碼頭、會議道、博覽道、君悅酒店對出平台,以及部分連接至會展的行人天橋。

 

     保安局表示,為保障會議場地及四周的公共安全和秩序,有需要根據《公安條例》第36條設立禁區。

 

     根據該條規定,行政長官如合理地相信,為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等而有需要,可藉命令宣布任何地區或地方為禁區;只有獲警務處處長准許的人士才可進入該區。

 

大部分示威者料守法

 

     世貿第6次部長級會議今年12月13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警方最新情報顯示,眾多本地及海外示威者,會議期間在香港進行示威活動。

 

     保安局估計,大部分示威者是和平和守法的,但根據過去舉行的世貿部長級會議及其他大型國際活動的經驗,不排除可能發生搗亂或暴力事件,造成混亂和癱瘓交通;故此,有需要根據《公安條例》第36條設立禁區。

 

     該局強調,有關的限制涵蓋的面積及實施的時間,已減至絕對必要的程度。禁區面積約1平方公里,並全日24小時實施,由12月12日的下午6時至12月19日的早上5時。

 

     根據《公安條例》,警務處處長根據第38A條在憲報刊登公告,一律准許持有身份確認證的人士在設立禁區期間進入或離開禁區。身份確認證由第6次部長級會議統籌辦事處發給與會者、支援人員、會展員工及租戶等。

 

冀盡早公布運輸安排

 

     所有部長級會議與會者均須通過世貿組織的身份確認,統籌處則負責印發有關證件。至於有充分理由需要進入禁區的其他人士,警方按簽發許可證的機制另行處理。

 

     保安局表示,為加深公眾的了解,有關部門正積極向有關界別、社區和區議會解釋會議的安排,包括禁區的設立,並盡早公布有關禁區及交通和運輸實際安排的詳細資料。

 

     有關部門繼續與擬在會議期間舉行示威活動的非政府組織接觸,從而在維護和平集會、言論以及示威權利,以及保障公眾安全和保安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禁區(世界貿易組織香港部長級會議)令》今天刊憲,10月12日提交立法會省覽,12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