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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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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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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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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推亞太經合商務旅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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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表示,新加坡由10月1日起,根據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處理及簽發商務旅遊證,令參與該計劃的成員地區增至17個。凡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有效的國民護照的香港永久居民,均可申請商務旅遊證。

 

     該計劃旨在讓經商人士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內自由進出,促進在亞太區內的商務聯繫。

 

     入境處表示,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有效的國民護照的香港永久居民,均可申請商務旅遊證。

 

     申請人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及需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觸犯任何罪行或曾遭任何參與此計劃地區拒絕入境的紀錄。

 

     商務旅遊證以塑膠製造,大小如信用卡。旅遊證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每次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時,可免簽證逗留2 - 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