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前偵緝警署警長蘇海泉,控告他涉嫌於在職時接受懷疑三合會成員提供利益,明天(9月7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55歲的蘇海泉現已退休,被控1項串謀讓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同案被告顏俊銘(44歲)懷疑為三合會成員,被控同一項串謀罪名。
兩人明天(周三)上午9時30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有關控罪指被告在2003年9月1日涉嫌串謀,使蘇海泉接受顏俊銘提供在澳門的單位免費住宿6個月,住宿費折合約20,000元,作為蘇海泉對顏俊銘予以優待的報酬,違反其作為警務人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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