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巢鑑恩及4名持牌水喉匠,在處理多項水務工程時涉嫌貪污,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共10項貪污控罪。
被告暫獲准保釋,周四(9月1日)上午9時30分,分3案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49歲的巢鑑恩被控5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
4名持牌水喉匠為陳家良(35歲)、沈榕貴(57歲)、賴岳生(45歲),以及梁偉耀(66歲)。
涉嫌控罪在去年6 - 9月期間發生。其中4項控罪,指巢鑑恩在香港向3名水務工程承判商收受利益,包括合共9,000元,作為優待他們的報酬。有關承判商負責火炭、上水及沙頭角多處地點的水務工程。
餘下1項控罪,指巢鑑恩在澳門就大圍的1項水務工程,向1名持牌水喉匠收受3,000元。
同案兩名被告陳家良和沈榕貴,各被控以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陳家良被控在去年7月,就沙田火炭1項水務工程向巢鑑恩提供5,000元。沈榕貴被控於去年9月,就沙頭角的水務工程向巢鑑恩提供包括2,000元的利益。
在第2宗案件,賴岳生被控兩項罪名,指他去年6月,分別向1名高級水務督察及1名助理水務督察各提供2,000元,作為有關人員就觀塘道及農圃道水務工程作出優待的報酬。
第3宗案件指梁偉耀去年1 - 9月期間,就荔枝角道及上水的水務工程,向多名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水務督察及高級水務督察提供利益,包括多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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