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年齡介乎22 - 44歲的男子,因串謀行騙及串謀洗黑錢,昨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天被判入獄32個月至6年不等。
案情透露,被告在灣仔成立4間貿易公司,並在報章刊登招聘初級員工的廣告。
該4間公司利誘新聘員工購買手表及耳環作為投資,聲稱這些產品為名牌貨品,海外市場需求很大。
受害人以不合理的高價買入這些產品,並把貨款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後,交易隨即被終止。
受害人其後被公司無故開除,涉案公司則遷至其他地點繼續行騙。
案件共有30名受害人,涉及金額約74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去年3月及其後的行動中,拘捕12名男子,他們其後被落案控以串謀行騙及串謀洗黑錢罪名。
警方呼籲市民提防求職陷阱,如發覺有可疑,應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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