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就1宗涉及上水彩蒲苑的個案,裁定中原地產代理賴作智發放虛假資料,暫時吊銷其牌照兩個月,9月1日起生效。
同時,中原地產被裁定違反《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9(1)條,予以譴責及罰款20萬元。
地產代理賴作智(持牌牌照E-148101號)在2003年8月,向傳媒訛稱有自由行旅客斥資264萬元,購入上水彩蒲苑5個居屋單位作收租用途。
監管局行政總裁陳佩珊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30條,監管局紀律委員會行使紀律制裁權,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暫時吊銷賴作智的牌照。
委員會同時裁定中原地產違反《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9(1)條,予以譴責及罰款20萬元。
中原地產已對監管局行使紀律制裁權的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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