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聯同警方在過去3周,在港九多處合共拘捕27名非法勞工,以及15名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
被拘捕人士包括7間位於鰂魚涌及北角的食肆的15名非法勞工,和7名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葉以暢表示,在15名被捕的非法勞工中,超過半數在廚房內準備食物或洗碗碟,其他在樓面工作。
今年截至6月23日止,勞工處聯同其他執法部門進行了84次打擊行動,共拘捕了28名非法勞工和8名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去年同期共採取33次同類行動。
今年首5個月,共有202名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遭檢控,其中139名僱主被定罪,包括90名僱主被判即時入獄。同期有2,480名非法勞工被捕,其中1,794名被定罪。
在2003年及2004年,共有952名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遭檢控,其中734名僱主被定罪,被判即時入獄的僱主共305名,最長的監禁刑期為18個月;同期共有10,952名非法勞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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