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員昨天在落馬洲管制站採取反走私行動,在1輛出境的40呎貨櫃車上,檢獲5台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總值約100萬元。
昨天下午約1時,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在1輛離境報稱載有沙、噴沙機及配件的40呎貨櫃車內,發現5台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與報稱貨物不符。
海關拘捕1名29歲男子,他稍後將被落案起訴《進出口條例》的有關罪行。
自2003年落馬洲管制站裝設車輛X光檢查系統後至今,海關已成功透過該系統偵破兩宗同類型走私案件。
上次發生於2003年3月,駐守落馬洲管制站海關人員曾在1輛正準備離境的40呎貨櫃車內,檢獲兩台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
根據 《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企圖出口未有有效許可證及未列艙單的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涉案貨物及車輛可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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