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表示,消防處已委托顧問,研究可否推行緊急救護服務分級制度,以便當局可以把召喚分級,使資源的運用更為靈活及符合指定用途。這項研究預計在今年9月完成。
應耀康指出,政府對救護服務分級制或收費的問題,並未有定案;若真的實行分級制,必定會以市民的安危為首要考慮。
當遇上有懷疑的情況,應採取「寧縱莫枉」的原則,把情況不明的個案當1級緊急的個案處理。
四成召喚屬非緊急
應耀康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社會近年對救護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
去年救護車接載病人到醫管局轄下醫院急症室的個案共54萬,其中4成屬半緊急個案或非緊急個案。
目前救護車服務,是以「先到先得」為原則,當中可能出現不合理之處,令非緊急病人可能先獲得服務。
為了確保消防處救護服務的召達時間表現保持高水準,以及令資源可用得其所,政府正研究救護服務分級制,以及徵收救護服務費的可行性。
應耀康指出,美國現時的方法是把不同的傷病分為不同的類別,再由醫學專家設計多個問題,從而獲得傷病者的維生指標,來分別個案的緊急情況。
情況不明當緊急處理
應耀康說,雖然美國的制度有時會高估了傷病者的危急程度,但仍可以把明顯不屬於第1級病情的個案甄別出來。
應耀康表示,若香港真的實行救護服務分級制,應採取「寧縱莫枉」的原則,把情況不明的個案當緊急個案處理。
至於是否徵收救護服務費,應耀康說,政府會把有關問題與救護服務分級制一併研究,暫時未有定案。
不過,他強調,收費可以令市民在使用服務前,先想想是否有真正需要。
應耀康指出,有不同的收費模式可供考慮,例如所有召喚劃一收費,但有經濟問題人士會獲得豁免、所有非意外的個案均需繳費,或以個案的緊急程度來收費等。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