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繼續考慮增加緊急救護服務的資源、採取需求管理措施,以及檢討服務模式,從而尋求可行方案,確保緊急救護服務召達時間表現,在短至長期內保持高水準。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指出,徵收救護服務費,可令非急症的病人改變其選擇;若救護車只是負責急症,便可減輕救護員的工作負擔。
李少光今天在立法會回覆議員鄭家富的提問時重申,繼續考慮應付緊急救護服務供求失衡的措施。
他指出,雖然政府整體採取控制開支和公務員編制的措施,但救護人員的實際人數,由2000年4月的2,219人,增加3.2%,至今年4月的2,291人。
增聘64名救護人員
消防處上年度公開招聘了28名救護員;連同1名內部招聘的救護員,新聘的29名救護員已完成訓練,今年2月起調派到前線單位執勤。
其後,消防處再獲批准,在本年度公開招聘10名救護主任和54名救護員;有關的招聘工作現正進行。
李少光表示,除增加人手外,消防處也推行第3代調派系統,並實施改善措施,包括推行「中更制度」、成立由12輛救護車組成的「急切召喚專責車隊」,以及實施「策略性頂更安排」,確保任何時間均能應付各區救護服務需求的增加和改善召達時間表現。
連串措施應付需求
他指出,正從3方面入手,尋求可行方案,確保召達時間表現在短至長期內保持高水準,包括:
•按照政府的資源分配程序,繼續考慮增加緊急救護服務的資源;
•研究可否採取一些需求管理措施,確保緊急救護服務更集中照顧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繼續檢討服務模式,研究可否更加善用緊急救護服務的資源。
徵服務費未定立場
周一嶽今天在立法會大樓向新聞界表示,醫管局曾進行救護車送病人到醫院的分析,發現46 - 47%不是真正屬於急症。
他指出,救護車的用途如不是用於急切需要的病人,會令真正急需的病人不可以立即得到服務。
若徵收救護服務費,可能令不是急症的病人,意識到乘坐的士會較便宜,令選擇性較有系統。
不過,周一嶽強調,對是否徵收救護服務費未有立場,也沒有與保安局討論何為合理的收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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