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拘捕涉嫌與尖沙咀可疑紙箱案有關的31歲男子,並落案控以「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的罪名,明天(6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6月3日(周五)晚上約7時15分,警方接報指兩個寫上警告字句的可疑紙箱,被放置於尖沙咀彌敦道118號店舖外的行人路。
警方到達現場後,立即封鎖附近範圍及暫時封閉介乎佐敦道與梳士巴利道的彌敦道來回線。期間,肇事現場封鎖近兩小時,而案件最終被證實為虛報。
警方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到場後拆開紙箱,並發現紙箱內只藏有兩塊磚。
經過廣泛調查後,尖沙咀分區警員今天上午約7時,在位於荃灣的住宅單位拘捕該名31歲男子,並在單位內發現一些與事件有關的文件。
警方其後搜查位於尖沙咀的1個商用處所,並檢獲一些懷疑與事件有關可用作製造紙箱的材料。
警方表示,對每宗炸彈嚇詐案件均謹慎處理,並全力調查,務求把犯案者繩之於法。虛報炸彈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觸犯炸彈嚇詐行為的罪行,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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