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5年6月5日

身份證

*
1943 - 46年出生人士換智能證
*
入境事務處

     1943 - 46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須於6月20日至8月6日期間,前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合資格的申請人宜先預約換證時間,以確保可在所選擇的時段內辦理手續;申請人可由6月6日起,致電熱線1838 333,或登入「生活易」網站,或使用「生活站」終端機辦理預約。

 

     入境事務處表示,這是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的第12個換證階段。

 

     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前往申請。

 

     不屬於上述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目前在港的居留身份。

 

     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包括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就讀或當外籍家庭傭工的臨時居民。僱主應讓其家庭傭工前往辦理換證手續。

 

     1947 - 49年出生人士的換證期於6月18日結束,仍未換證的合資格人士,應盡快辦理手續,以免在限期前出現擁擠的情況。

 

     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及罰款5,000元。

 

     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跨境駕駛者,包括私家車駕駛者,可選擇在他們所屬年齡組別的指明換證限期前,帶備有關的跨境駕駛證明文件,到智能身份證中心換領新身份證。

 

     有關換證計劃和跨境駕駛者所需證明文件的資料,可按這裡,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返回頁頂
* 智能身份證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