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季,共有44名職業跨境貨車司機,因違反《進出口條例》而被檢控,其中39人被定罪。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本港有足夠法例,保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進出口條例》的貨車司機;被定罪的貨車司機如不滿法院的裁決,可根據法例提出上訴。
李少光今天在立法會回覆議員陳偉業的提問時說,2003及2004年因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檢控的貨車司機,分別有224及201人;被定罪的人數分別為209及191人。
李少光指出,本港的現有法例,已為在不知情下違反《進出口條例》運載物品出入口的人士,提供免責辯護的條文。
他強調,香港海關徹底調查每宗案件,務求找出有關犯罪分子,不會針對不知情的貨車司機。
律政司主管在提出檢控前,會全面考慮所有有關的證據,包括有關貨車司機有否提出上述的免責辯護。
海關一直與10多個跨境運輸業組織保持密切聯繫,並定期舉行會議。自1999年起,海關派發名為《從事過境運輸業司機應注意事項》的小冊子,供業界參考。
海關也設有24小時查詢及舉報熱線,司機對清關手續及有關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隨時與海關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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