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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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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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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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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搗非法油站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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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

     海關在元朗洪水橋搗破自助非法燃油加油站,拘捕13名司機,並檢獲約6,000公升非法燃油,價值29,520元,應課稅值17,340元。

 

     海關人員共扣押了26輛涉嫌使用非法燃油的旅遊巴、1輛拖車及1輛運油車。

 

     被捕的12男1女,年齡介乎25 - 60歲;他們將被落案起訴「掌管油缸內載有有標記油類的汽車」及「將有標記油放入汽車的油缸」的罪名。

 

     柴油管制組指揮官林思孝說,處理或使用非法燃油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涉案車輛可被充公。

 

     任何人士因觸犯非法燃油的罪行而被定罪兩次,其駕駛執照將被取消半年;如被定罪3次或以上,其駕駛執照將被取消逾半年。

 

     海關今年首3個月,共查獲51宗涉及油缸使用非法燃油案件,並拘捕53人;去年共查獲251宗有關案件並拘捕2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