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審裁處裁定,和昇證券董事潘鑑韜和鄺婉筠,在華人銀行集團及華地(現稱力實華潤)內幕交易案中,曾經進行內幕交易。審裁處稍後裁定相應的命令及罰則。
審裁處已向財政司司長呈交華人銀行及華地上市證券的研訊報告,並一致裁定潘鑑韜和鄺婉筠曾經進行內幕交易;但並未裁定另兩名涉案人士曾參與內幕交易。
該兩名涉案人士,包括身兼華人銀行執行董事的力寶華潤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李宗,和1名與潘鑑韜關連的人士。
由馬永新擔任主席的審裁處,將於5月30日至6月3日聆聽陳詞,裁定涉案人士所獲取利潤或避免損失的金額,然後作出相應的命令及訂立罰則。
潘鑑韜的妻子鄺婉筠,涉嫌在1997年5月1日至23日期間,得悉有關華銀的重組計劃後,購入華銀股份。
有關研訊涉及42名證人,包括4名涉案人士,聆聽證供和陳詞的聆訊期合共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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