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在香港審訊的「尼日利亞電子郵件騙案」今天判刑,涉案尼日利亞男子罪名成立,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
涉嫌與2,600萬美元電子郵件騙案有關的30歲尼日利亞男子,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年;另被控管有虛假旅遊證件的罪名成立,判入獄18個月。兩項判刑同期執行。
調查顯示,去年3月下旬,有人發送電子郵件予大批收件人,聲稱1名非洲官員去世後,留下2,600萬美元款項無人認領,並在香港等候由1個香港銀行戶口轉賬至外地的戶口。
其中1名收件人去年4月29日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於5月14日,騙徒與兩名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在灣仔1間酒店的房間見面,其中1名調查人員喬裝為與該名騙徒一直保持聯絡的電子郵件收件人。
該名騙徒表示該筆款項將於稍後準備妥當以便進行轉賬,但調查人員須讓他使用其銀行戶口,並支付24,000美元行政費,騙徒隨即當場被捕。
警方其後搜查該名男子位於元朗的住所,檢獲兩本假謢照及3枚仿製膠圖章。
該名男子於2004年5月15日被控,在區域法院應訊,今天判刑。
警方表示,這是首宗在香港審訊的「尼日利亞電子郵件騙案」,並呼籲市民必須慎防電子詐騙陷阱。警方繼續執行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打擊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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