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署公布,法援婚姻訴訟個案家事調解試驗計劃將於明天(3月15日)推行。試驗計劃為期12個月,法援署會為參與計劃的受助人和另一方支付調解員的費用。
根據該試驗計劃,獲批法援的婚姻訴訟個案受助人,如願意試行以調解方式解決與另一方的糾紛,會獲轉介往司法機構的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
該辦事處會安排雙方參加家事調解講座,並評估個案是否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如該辦事處認為個案適合,便會協助雙方從調解員名冊中揀選1名調解員。
法援署強調,參加家事調解計劃與否,純屬自願。
試驗計劃為期12個月,以便評估將法援擴展至為婚姻訴訟個案提供調解服務的經濟效益和影響。
由於試驗計劃涉及的個案的法律程序需要一段時間才會結束,法援署預期在2007- 08年度完成對試驗計劃結果的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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