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
電訊管理局3月4日在觀塘採取突擊行動,成功掃蕩1個非法營辦長途電話服務的營辦商;並檢獲兩套設備及剪截了8條電話線。
根據《電訊條例》,任何人士在沒有適當的電訊牌照下經營對外電訊服務,均屬刑事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電訊局將密切監察情況,採取迅速及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這類活動;並繼續與業界聯手,打擊這些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