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由於世貿部長級會議在港舉行期間,可能有示威活動,故作出適當安排,讓所有的示威活動,能在和平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
警方今天下午與民間監察世貿聯盟的代表舉行第1次會議時表示,如欲在香港舉行公眾集會,必須遵從《公安條例》的有關規定。
與會雙方認為,這次會面有用及有建設性,在有需要時將再次開會。
警方表示,樂意與任何有意在今年12月13日至18日,在港舉行的世貿部長級會議期間舉行公眾集會的團體,進行坦率及開放的意見交流;並承諾考慮這些團體提出的所有意見及建議。
警方強調,尊重個人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將協調所有合法及和平進行的公眾集會,並作出適當安排,讓所有的示威活動能在和平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