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30歲男子因處理�款,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罪名成立,判處入獄8個月。
案情透露,本地1間銀行去年10月5日報案,指有銀行客戶被冒充該銀行發出的電郵詐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在翌日拘捕被告,懷疑他與案件有關,並落案控以處理�款罪名。
調查顯示,他透過ICQ向1名涉嫌與冒充該銀行電子郵件有關的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銀行戶口,獲存入42,300元,然後根據指示,扣除所收款項的5%後,把餘下的40,185元匯往俄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