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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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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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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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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誤鳴比率冀降至0.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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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盜警鐘檢查小組
功不可沒:防盜警鐘檢查小組致力加強用戶對警鐘系統運作的知識,成功令警鐘誤鳴數字大幅減少。

     警鐘誤鳴除了對市民造成滋擾,還會浪費警方人力資源。

 

     故此,警方引進「防盜警鐘分級處理計劃」,在6年內,成功令警鐘誤鳴數字大幅減少51.3%;而年的目標,是進一步降低誤鳴比率至每個警鐘系統0.8宗。

 

     在1998年,全港24,699個防盜警鐘系統共錄得48,839宗警鐘誤鳴,但截至2004年底,雖然警鐘系統增至26,384個,但誤鳴數字則減至23,809宗,降幅達51.3%。

 

     警務處防止罪案科指出,每宗日間的警鐘誤鳴事件,平均需要10名警員共5小時處理;以此計算,防止罪案科共為警隊節省了125,150個工時,用以執行其他警務工作。

 

     究竟防止罪案科怎樣減低警鐘誤鳴的數字?

 

誤鳴頻密降為不作處理

 

     防止罪案科的防盜警鐘檢查小組引進的3級制「防盜警鐘分級處理計劃」,把所有已登記警鐘系統分為3個級別,並根據其記錄的可靠程度,處理警鐘鳴響事件。

 

     該計劃去年4月起修訂為4級制,警方不會處理新計劃加入的第4級警鐘系統,為期90天。

 

     如警鐘系統在365天內錄得10次誤鳴,便被降為第4級。如持匙人在沒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365天內兩次未能在鳴響後兩小時內回到處所重新設置警鐘,其系統也會降至第4級。

 

     防止罪案科保安公司監察組總督察施立德十分滿意新計劃的成效。

 

分級制提高用戶責任感

 

     施立德說:「新計劃要求警鐘用戶負上更多責任,使他們注意防止警鐘誤鳴,確保本身的警鐘系統運作正常,並了解須就其安裝及維修保養等問題,徵詢專業意見。

 

    「迄今用戶在肩負責任及積極改善警鐘系統方面,均採取正面的回應。」

 

     防盜警鐘檢查小組於1998年年底,與香港保安業協會研究改善警鐘誤鳴的方法。該協會在1999年4月發出業界守則,要求中央警鐘監察站先核實有關的警鐘鳴響後,才向警方報案。

 

減少誤鳴推廣防罪意識

 

     該守則也要求監察站每月向警方提交所有警鐘鳴響的分析,這項分析對於找出警鐘誤鳴的問題和成因,極為有幫助。

 

     自2001年1月起,小組人員已�手檢查全港警鐘系統,加強用戶對其警鐘系統運作的知識,呼籲他們留意新的分級計劃及推廣防止罪案意識。

 

     小組人員也探訪持牌警鐘安裝公司及中央警鐘監察站,以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和聯繫,並在有需要時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

 

     施立德表示,希望今年能再降低誤鳴比率;目標是每個警鐘系統0.8宗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