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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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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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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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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新片宣傳反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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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推出新的宣傳短片和聲帶,呼籲市民切勿僱用非法勞工。該處去年首11個月,拘捕14,570名非法勞工,以及1,268名涉嫌僱用黑工的僱主。

 

     高等法院去年9月頒布新的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即時入獄。新宣傳片強調新的判刑指引,並指出聘用親屬或同鄉為非法勞工並非求情理由。

 

     新的電視宣傳片今晚起播出,宣傳聲帶也於今晚起在各英語及普通話電台廣播,明午起在廣東話電台播出。

 

     入境處表示,過去兩年的聘用非法勞工案例中,僱主的最高刑期為入獄18個月,而非法勞工的最高刑期為15個月。

 

     根據法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違反逗留條件的非法勞工,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入獄兩年。

 

     入境處呼籲市民使用24小時電話熱線2824 1551、傳真熱線2824 1166或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