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表示,北九龍裁判法院下月3日起停止運作,每年可節省660萬元開支。
根據司法機構精簡計劃,到2006年時,9間裁判法院將減至6間;而當荃灣裁判法院於2006年年初關閉後,預計每年可節省合共1,730萬元開支。
曾蔭權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北九龍裁判法院停止運作後,案件將由觀塘及九龍城裁判法院增設的3個法庭處理。
自今年1月關閉西區裁判法院起,司法機構已在東區、觀塘及九龍城裁判法院,各增設1個法庭。
司法機構計劃當荃灣裁判法院於2006年年初停止運作時,在沙田及屯門的新界裁判法院增設法庭,處理有關案件。
但由於精簡計劃剛展開,司法機構認為,現階段難以準確估計2006年時各裁判法院的案件量;但將密切監察情況,確保能平均分配餘下裁判法院的案件量。
裁判法院的案件輪候時間一般約3個月。東區、北九龍及九龍城裁判法院的實際輪候時間約3個半月,觀塘及荃灣裁判法院約2個半月。
曾蔭權表示,司法機構一直密切監測各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其分布情況,為善用司法資源及法庭時間,已由今年5月開始在所有裁判法院實行周六開庭措施;如有必要,司法機構也會繼續委任暫委裁判官。
曾蔭權說:「關閉西區裁判法院後,預計每年可節省開支約570萬元,而關閉北九龍及荃灣裁判法院,每年可節省的開支分別為660萬元及500萬元。」
北九龍裁判法院已服務社區超過44年,騰空後的法院將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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