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耀棠與他人串謀,使用虛假文件,訛稱其在內地的妹妹被雷電擊斃,企圖騙取70萬元身故保險賠償,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個月。
53歲的黃耀棠,較早時承認兩項罪名,包括1項串謀詐騙及1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的紀錄內促致記項。
案情透露,2002年7月15日,黃耀棠為廣東省清新縣居民黃愛連,向美國萬通保險亞洲購買人壽╱醫療保險單,保額為70萬元。
黃耀棠訛稱他是黃愛連的兄長,也是保單的唯一受益人;並指黃愛連於2002年8月19日,在中國高州市被雷電擊斃。
為申領有關賠償,黃耀棠向美國萬通呈交多份由商人鄧林標,和前保險經紀鄭漢宗提供的虛假文件。
廉署調查顯示,黃愛連與被告並沒有親屬關係,而且從不認識被告,對有關保險單也毫不知情。
高州市天文台證實,2002年8月19日並沒有任何閃電或雷暴記錄。
同案被告鄧林標(51歲)及鄭漢宗(47歲),被控1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兩人較早時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