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分別判處18名觸犯與三合會有關罪行的男子監禁、判罰社會服務令、進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教導所。
案情透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於2002年3月初,展開名為「Maxwell」的臥底行動,派遣臥底探員滲入活躍於西九龍區的黑社會組織。
經過18個月的長時間調查及蒐集證據,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於2003年9月,搜捕有關人物,並拘捕63人。
他們分別涉及協助管理三合會、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會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身為三合會會員、自稱三合會會員、販賣毒品、製造翻版光碟及販賣翻版光碟等罪行。
他們當中,21名年齡介乎16 - 43歲的男子,被落案控以協助管理三合會、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會員、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以及自稱三合會會員共15條控罪。
其中9名被告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刑,與之前同被判有罪的9名被告,合共18名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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