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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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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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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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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擬引入在職保安複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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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保安及護業管理委員會計劃為在職認可保安人員,引入複修訓練課程,促進業界採取最佳的工作方法。

 

     李少光今天在第11屆亞洲專業保安協會國際會議開幕典禮上致辭時說,香港是區內少數已制訂法例及設立正式架構規管保安業,以及確保保安業達到一定標準的地方之一。

 

     政府於1995年,按《保安及護服務條例》設立保安及護業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就牌照申請作出考慮和決定,以及指明發出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準則和條件。

 

     在該制度下,任何人士必須領有保安人員許可證,方可在港從事保安工作;而提供保安服務的公司,也必須領有牌照。

 

     李少光指出,截至9月底,超過24萬人持有效保安人員許可證,持證人士可合法受聘為各類保安人員,以及擔任保安裝置及系統的技術人員。

 

     本港持有效牌照經營保安及相關業務的公司超過860間,提供的服務包括保安護服務、護運送服務,以及就安裝和保養保安系統提供專業支援。

 

     李少光說:「政府一向非常重視保安人員的訓練和技能提升,為配合科技的新發展和應付新的威脅和挑戰,管理委員會曾多次檢討簽發牌照和許可證的政策和規定,確保業界繼續提供高質素的服務。」

 

     因此,他表示,為了促進業界採取最佳的工作方法,管理委員會正積極考慮為在職的保安人員許可證持有人引入複修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