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助理貿易管制主任連承恩,涉嫌收受1名成衣廠商提供合共82,000元的賄款,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本周四(11月18日)上午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以待其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34歲的連承恩,涉嫌於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期間,收受合共82,000元賄款,以檢索有關6間曾被海關調查的公司的限閱資料,以及提供海關轄下紡織品突擊檢查課人員調動的消息。
連承恩被控兩項串謀促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他獲准保釋外出,周四上午9時30分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以待其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其中1項控罪指連承恩涉嫌與1名成衣廠商串謀接受12,000元,作為利用其職位提交11份索取紀錄和資料表格,以檢索在紡織品出口管制系統內,有關6間公司的紡織品管制登記中的限閱資料的報酬。
連承恩另被控涉嫌與該名成衣廠商串謀每月接受款項,合共約70,000元,作為連向他提供海關紡織品轉運調查科轄下,紡織品突擊檢查課的輪值表資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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