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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14日
智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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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或55年出生人士換智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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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於1954或1955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均須於11月29日至明年1月22日期間,前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由明天(11月15日)起,合資格的申請人可致電熱線1838 333、登入「生活易」網站,或使用「生活站」終端機預約換證時間。

 

     如申請人的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辦理申請。

 

     其他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其現時在港的居留身份。

 

     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居民或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臨時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1956或1957年出生人士的換證期將於11月27日結束;仍未換證的合資格人士應盡快辦理手續,以免在限期前出現擁擠的情況。

 

未在限期內換證屬違法

 

     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並可被罰款5,000元。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請瀏覽智能證網頁,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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