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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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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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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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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涉騙銀行貸款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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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5人涉嫌利用虛假文件,誇大兩項物業的買價,分別騙取香港房屋委員會及1間銀行的置業及按揭貸款。

 

     被告為35歲的物業賣家翁少玲、36歲的地產經紀翁少華,和3名年齡介乎21 - 42歲的貸款人鍾敏輝、林堅真及余明衛。

 

     他們合共被控7項串謀欺詐罪名,明天(11月5日)上午9時30分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分3案提堂。

 

誇大樓價虛報入息

 

     在首宗案件,翁少玲被控涉嫌與他人串謀欺詐1間銀行,即誇大鴨寮街1項物業的買價,由58萬元增至86萬元。

 

     林堅真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涉嫌與他人就同1物業串謀欺詐房委會及有關銀行,即分別在有關計劃及按揭貸款申請表上,虛假地提供有關他的就業及每月入息的資料。

 

     翁少玲與翁少華及21歲的鍾敏輝,在第2宗案件同被控涉嫌與他人串謀欺詐有關銀行,即不誠實地就1宗按揭貸款申請提供虛假資料,以及誇大鴨寮街另一物業的買價,由58萬元增至85萬元,致使該銀行向鍾敏輝批出505,000元的按揭貸款。

 

涉及控罪去年發生

 

     鍾敏輝另被控1項罪名,指他涉嫌與他人串謀欺詐房委會,即不誠實地在房委會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申請表中,虛假地提供有關鍾的就業及每月入息的資料。

 

     在第3宗案件,42歲的余明衛被控兩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分別利用類似欺詐手法,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房委會及有關銀行。

 

     上述案件涉及的控罪於去年2 - 12月期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