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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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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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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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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漢盜羅漢松重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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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

     7名年齡介乎16 - 20歲的內地男子,在地區法院被判盜竊11棵羅漢松樹及處理贓物罪名成立,今天被判入獄3年4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

 

     由於盜竊羅漢松樹的個案有上升趨勢,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要求加重刑罰。

 

     案情透露,今年2月13日約下午2時,水警人員目睹1艘舢舨駛向西貢浪茄仔沙灘。

 

     其後有6名男子從沙灘上的草叢走出,抬出11棵羅漢松樹,並把羅漢松樹搬上舢舨。該艘舢舨於6名男子登上後,迅速駛離浪茄仔。

 

     水警人員展開追截,並於飯甑洲附近截獲該艘舢舨。

 

     調查顯示,舢舨上7名男子全為非法入境者,而該11棵羅漢松樹,相信在浪茄仔的山上被盜。

 

     被捕人士中,1名18歲男子為舢舨船長。他被判4項罪名,包括處理贓物、於海上危害他人安全、拒絕停船及協助未授權人士進入香港罪名成立,共被判監禁4年8個月。

 

     同案6名男子,被判盜竊羅漢松樹及未獲授權而留在香港的罪名成立,其中5人年齡介乎17 - 20歲,各被判入獄4年;餘下1名16歲男子被判入獄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