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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參考: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認為,《安排》既讓香港律師北上拓展市場可獲得優惠,也可帶動內地法律服務多元化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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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推出參考書,為有意爭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所帶來機遇的法律從業員,提供實用指南。
該中英文對照的參考書名為「《更緊密經貿安排》為香港律師締造的機遇」,輯錄了《安排》關於法律服務方面的相關條文和內地規章。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該書的序言內表示,根據的規定,香港律師北上拓展市場可獲得優惠,這也同時帶動內地法律服務多元化發展。
梁愛詩說:「香港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處的代表毋須符合,或可以縮短有關居住時限。香港律師事務所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建立聯營制度。」
根據《安排》,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以參加外國律師不能參加的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有限度內地法律執業資格。香港法律執業者也可受僱於內地律師事務所出任法律顧問。
為落實措施,司法部制訂了5套管理辦法,詳列相關的條件。這些管理辦法和相關的《安排》條文,均刊載在參考書內。
參考書由明天開始公開發售,有興趣人士可到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402室政府刊物銷售小組購買,或於「政府網上書店」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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