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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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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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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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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達主席使用虛假文書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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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騰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席許培新,因串謀使用虛假的業務及會計記錄,並呈交有關記錄予核數師作審計用途,罪名成立,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以及5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同案47歲的蔡雅娟,是騰達智能科技的執行董事,同被裁定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今天被判入獄3年半,4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法官張惠玲今天宣判時斥責被告,指他們對策劃周詳的詐騙勾當毫無悔意;並指出,被告誇大純利近4倍,以詐騙股東及市民,屬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的刑罰,否則會向社會發出錯誤信息,令市民誤以為法庭容忍這類詐騙行為。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有關該公司上市的貪污舉報。調查發現被告串謀使用虛假文書。

 

     案情透露,騰達在2002年年底,要求其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製備核數師報告,以刊登於騰達2002年年報內。

 

     41歲的許培新及蔡雅娟,在2002年12月至去年4月期間,與多名職員串謀使用明知是虛假的騰達會計及業務記錄文件,並把該些虛假文件交予安永作審計之用。

 

     安永根據該些虛假文件製備核數師報告,顯示騰達於2002年財政年度的營業額超過2億1,200萬元,而純利則逾4,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