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
律政司今天已代表廉政公署,就較早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星島日報》及有關記者申請撤銷廉署搜查令的裁決,向上訴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
廉署與律政司深入研究過原訟庭判詞之後,根據法律意見決定提出上訴。
廉署指出,由於有關裁決對執法機構處理涉及新聞材料的司法程序有深遠影響,故提出上訴。
律政司和廉署均認為,需要就裁決中一些法律觀點與原則,向上訴庭尋求進一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