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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7日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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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意外升23% 警推宣傳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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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安全運動
遵守法例:警務處展開為期兩周的全港單車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包括不得運載其他人。

     今年上半年涉及單車的意外共有961宗,按年上升23%,傷亡人數達1,011人;其中騎單車人士的受傷及死亡數字,分別為826人及5人。

 

     有鑑於此,警務處明天至8月21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港單車安全運動,首周會�重街頭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第2周則會加強執法,嚴厲檢控違例人士。

 

     警員首周在全港各處,特別是居民常以單車代步的地區、利用單車運載貨物的店舖、火車站、單車徑和單車意外黑點,向市民及騎單車人士派發宣傳單張,加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責任,並呼籲他們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今次運動的宣傳對象也包括駕車人士,提醒他們留意道路上的單車,以免產生危險。

 

     警方將向違例者發出口頭警告,嚴重違例者除外,並於第2周加強執法,嚴厲檢控違例人士。

 

    騎單車人士須遵守的交通規則包括:

 

.不得運載其他人;

 

.不得運載任何會妨礙騎單車者視線的動物或物件;以及

 

.不得在行人路上騎單車以及不得在沒有亮著所需燈號下騎單車。

 

     騎單車人士在道路上同樣受《道路交通條例》管制,責任與一般駕駛者無異。他們必須遵守所有交通法例,並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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