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子因向1名在美孚地鐵站附近擺賣的男子索取保護費,被區域法院裁定勒索罪名成立,判入獄15個月。
案情透露,48歲的受害人1月4日晚上在葵涌道美孚地鐵站附近擺賣時,被一批男子恐嚇,並索取數千元的保護費。
該批男子翌日晚上再次勒索受害人,當受害人拒絕繳付保護費時,他們便毀壞受害人的手推車。
受害人其後報警求助,案件由深水�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調查。
探員陪同受害人1月6日在現場一帶調查,受害人認出1名18歲男子為其中1名歹徒。警方其後拘捕11名年齡由17 - 28歲的涉案男子。
警方其後落案起訴其中4人勒索的罪名,今天在區域法院提堂。27歲男子被判入獄15個月,兩名18歲男子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勞教中心,1名17歲男子則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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