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二級社會保障主任廖天祿,涉嫌騙取1名領取綜援的女士3,000元,並訛稱是用以抵銷之前多付予她的綜援金額,今天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45歲的廖天祿被控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明天上午9時30分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早前接獲社署轉介的貪污舉報,調查後發現有關涉嫌詐騙罪行。有關涉嫌控罪發生時,廖天祿為社署的高級社會保障助理。
控罪指廖天祿涉嫌於2002年11月26日,不誠實地從1名領取綜援的61歲女士取得3,000元,即虛假地表示他將把該筆款項呈交社署,以抵銷之前多付給她的綜援金額。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待明天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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