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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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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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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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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涉處理贓物及無牌販賣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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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

     警方在深水�1項打擊「搵快錢」的行動中,拘捕21名年齡介乎19 - 66歲的男女,並檢獲逾700部懷疑失竊的手提電話。 

 

     深水�警區及警察機動部隊人員昨天展開1項名為「搜捕者」的行動,昨晚結束。期間搜查鴨寮街36間店舖和攤檔,檢查約2,000部手提電話 。

 

     行動中,警方檢獲700部懷疑失竊的手提電話,並拘捕17男4女。他們涉嫌處理贓物及無牌販賣等罪名,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將手提電話售賣給非法小販,或購買來歷不明的二手手提電話。

 

     任何人處理贓物,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而任何人無牌販賣,則可被判罰5,000元及監禁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