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晨在反非法賭波行動中拘捕5人,包括3男2女,年齡介乎26 - 48歲,他們現仍被扣查。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進行代號「戈壁」的行動,突擊搜查長沙灣、八鄉及天水圍4個地點,檢獲總值200萬元的「波纜」紙、4台電腦及賭具。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收受非法賭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向非法經營賭波者下注的人士,首次被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第2次被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0元及監禁6個月,第3次被定罪則可被判罰款30,000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