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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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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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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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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涉非法賭波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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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晨在反非法賭波行動中拘捕5人,包括3男2女,年齡介乎26 - 48歲,他們現仍被扣查。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進行代號「戈壁」的行動,突擊搜查長沙灣、八鄉及天水圍4個地點,檢獲總值200萬元的「波纜」紙、4台電腦及賭具。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收受非法賭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向非法經營賭波者下注的人士,首次被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第2次被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0元及監禁6個月,第3次被定罪則可被判罰款30,000元及監禁9個月。